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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报第97期:金色征程党旗红(七)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1817

    黄金生产“群采”之路。1957年9月,周恩来总理签发了《国务院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并将黄金工业发展纳入第二个五年计划。对重点矿山进行贷款改造,推行机械化采矿和选矿,各地采金积极性大涨。

    1964年,基于“群采”之路,并没有使我国黄金生产走出困境,从而改弦易张,开始了机械化生产的努力,但很快爆发的“文革”使这一努力受挫。所以,这一转变的推进十分困难迟缓。

    1975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举起我国第三次发展黄金生产全民战役的大旗,深入各产金地调查,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去做鼓动工作和组织工作。与1957年相似,国家再次把发动群众采金作为了主要手段,这是因为“文革”进行了10年,已将1965年建立的现代黄金工业雏形冲击得面目全非。

    在既无资源储备可用,又缺少专业人员和完整组织体系,不能组织现代机械化生产的情况下,为了尽快拿到黄金,只能走群众运动这条路了。这种选择是无奈,而不是规律的必然。但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这一选择作为经验被提倡、被固化、被肯定。

    1976年8月1日至9日,冶金工业部在山东烟台召开了山东、湖南、河南、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六省区黄金生产座谈会,与会代表参观了招远群众采金现场,王震在会议上指出:“发展黄金生产,主要靠地方。要在全国推广招远县县社队联营采金的经验。”

    在国家大力倡导下,1975年,我国群众采金2.52吨,为当年总产量的18.29%,到1985年产量增长了1.25倍,达到了5.7吨,占当年总产量的28.6%,成为我国黄金产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群采人数超过了10万,群采金的活跃也与当时农村经济改革,大批农村劳动力被解放密切相关。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群采”被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提法所取代,20世纪80年代后期,政策则发生根本性变化,对群众采金由支持变为了禁止。

    提倡“群采”是无奈之举,由于其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对增加黄金生产的贡献有局限性。仅以增长率看,表现亮眼,但从绝对贡献看,群众采金1985年产量比1975年增长了3.18吨,仅为总产量增长量25.297吨的12.57%,显然不是黄金产量增长的主要贡献者。更为严重的是,20世纪80年代后,“群采”产生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成了一个必须切除的病灶。

    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2年黄金市场建立之前,出现了一股黄金地下私卖潮,冲击了黄金统收统配体制。

    对此,198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打击黄金走私,加强黄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中指出:“仅去年一年就至少有20万两黄金未入国库(折合为6.25吨左右,当年黄金产量为39.082吨,相当于产量流失了16%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被金贩子收购和走私掉了。这不仅影响黄金生产的发展,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使国家蒙受经济损失,而且也腐蚀人们的思想,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

    又据《我国黄金工业发展概况及政策演变》的披露,地下黄金交易最高达40万两,显然已成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国家领导多次批示要求严办,制止地下黄金交易。为了抑制黄金走私贩私活动,国务院还同意给公安部增加1500人警力编制,在黄金生产区增加警力,落实、充实公安派出所建设,并从1988年开始对警方缉私罚没的黄金视同为矿产金,计入当地的黄金产量,每两人民银行支付1000元,另支付200元作为公安或工商、海关等部门办案补助费,再支付100元给省(区、市)人民银行,黄金公司专门用于补助采金区的治安管理和打击倒卖走私黄金活动的经费,并且多次下达国务院文件要求加强市场管理。在这个黄金私卖的地下交易中,个体采金者是骨干力量,公安部在1985年9月26的通报中指出:“青海省5万多个体采金人员,今年1月至5月向国家交售黄金45两,入库率仅为百分之一。今年前8个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查破倒卖、走私黄金案件达165起,查处人犯787名,缴获黄金450多两。”

    黄金地下交易并呈日益活跃之势,不仅开辟了经广东、福建至港澳的走私路线,还开辟了由西藏至尼泊尔和印度的走私路线。“群采”成为一个负面社会效应之源,但这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更大的负面社会效应是“群采”对环境产生的破坏力。

    “群采”是一种低水平的生产方式,除表现为低效率外,还有开采技术的低水平,不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造成了对环境的破坏。“群采”基本上是个体手工生产,设备小型化,而小汞板、小溜槽、小氰化池因缺少环保措施,对土壤、植被、水质有很大的污染性和破坏性。

    环境事关子孙万代,环境保护胜于经济发展,环境破坏不仅造成现实的严重消极影响,还需要几代人才能修复,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底线。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群采”对环境负面影响日益被关注。小秦岭金矿区治理整顿的核心就是治理“群采”,小秦岭金矿区问题是“群采”问题的集中暴露,环境破坏触目惊心。

    当然,对“群采”的认识有一个过程,起初出于增产黄金的急迫性而更多看到的是“群采”的优点,加以宣扬,在实践中,我们才逐步认识了发展矿业的规律性。198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停止审批个体采金,不得再向个体发放黄金矿产采矿许可证。”对于个体采金公开说“不”。而1957年发展黄金生产正是以发动群众采金起步的。从发动“群采”到禁止“群采”,我国对黄金生产发展路径选择进行了调整,“群采”路径的扬弃是这一历史时期发生的重要的政策调整。

    1995年,邹家华副总理在小秦岭金矿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会议讲话中反思道:“过去在某个历史条件下提过的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口号和方法,当今新的情况下,在矿产产业中已经不适用,我们要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指导矿业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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